淮北市中級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會議紀要
為妥善審理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統一裁判尺度,依法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法律,行政法規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結合本市審判實踐,制定本會議紀要。
一、賠償項目和標準
(一)醫療費
依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發票、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據實計算。人民法院應將發票原始憑證附卷保存,當事人未提供發票原始憑證的,不予支持,但確因欠費等客觀原因不能提供發票原始憑證的,由醫療機構出具情況說明,結合病歷和醫療費清單認定。根據醫囑和病歷外購藥費用應計入賠償范圍。主張過度醫療、掛床、異地治療、貴賓醫療等費用不計入賠償范圍的,由主張方負舉證責任。
(二)誤工費
門診誤工時間以醫療時間和醫囑休息時間確定,住院誤工時間以住院天數和出院醫囑休息時間確定但不得超過《人身損害誤工期、護理期、營養期評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發布的公共安全行業標準,GA/T 19-2014)規定標準的上限。因傷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當事人申請重新傷殘鑒定,鑒定結果改變原鑒定意見的,以重新傷殘鑒定意見作出之日為定殘日:維持原鑒定意見,以原鑒定意見作出之日為定殘日。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證據認定實際減少的收入: 1.個體工商戶、 法人組織、非法人組織及分支機構設立文件、營業執照、登記證書; 2.事發前連續一年的工資銀行流水、工資原始會計憑證、個人所得稅繳納憑證,社保賬戶證明; 3.用人單位出具誤工減少收入證明及相關證據。
年滿60周歲以上受害人能夠提供勞務合同、聘用合同、工資表、單位誤工證明、從事農業生產并以此為主要生活來源證明等主張誤工損失的,可以按照實際收入減少計算,年滿75周歲的受害人,原則上不支持誤工費。
(三)護理費
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護理人員有收入的,按照誤工費證據標準認定。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雇傭護工的,參照本市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動報酬標準計算。不能證明本市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動報酬標準的,參照上一年度安徽省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平均工資計算。
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
護理期限分住院護理和出院護理。住院護理費計算為X元/天x住院天數x護理人數。出院護理費計算一般為x元/天X醫囑護理天數x護理人數。鑒定為傷殘的,出院護理以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原因細分定殘前護理和定殘后護理,一般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按照司法鑒定機構作出的護理依賴程度鑒定意見,繼續計算為X元/天x護理依賴系數x護理年限x365天,最長不超過20年。
完全護理依賴系數按100%計算,大部分護理依賴系數按60%- 80%計算, 部分護理依賴系數按20%-40%計算。
完全護理依賴受害人或者75周歲以上的大部分護理依賴、部分護理依賴受害人,護理期限暫按照5年計算,5年后受害人可依據實際情況另行主張。其他情形暫按照6年計算,6年后受害人可依據實際情況另行主張,侵權人或保險公司對護理期限有異議的,可以申請司法鑒定予以認定。
(四)住院伙食補助費
根據受害人住院天數確定,按30元/天計算。
(五)營養費
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按30元/天計算。
(六)殘疾賠償金
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傷殘等級,按照上一年度安徽省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計算。一級傷殘的殘疾賠償金賠償指數為10%二級傷殘為90%,依此類推,九級傷殘為20%,十級傷殘為10%。受害人構成多處傷殘等級的,以最高傷殘等級殘疾賠償金賠償指數為基礎,每增加一處增加相應的賠償附加指數。附加指數按照所增加傷殘的殘疾賠償金賠償指數的十分之一疊加,附加指數之和不超過10%,賠償指數總和不超過100%。
(七) 殘疾輔助器具費
殘疾輔助器具費需提供器具配置機構意見或者司法鑒定意見,按照普通國產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確定。更換周期和賠償期限參照器具配置機構意見或者司法鑒定意見,但賠償期限最長計算至受害人75周歲。超過75周歲,如還存在更換周期,可在實際產生費用后再次起訴。
(八)喪葬費
按照安徽省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原則上以2000元為限。
(九)被扶養人生活費
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情況,按照上一年度安徽省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計算。
受害人被評定為八級至十級傷殘,且未能證明喪失勞動能力,不予支持被扶養人生活費。受害人被評定為一級至二級傷殘,被扶養人生活費賠償比例為100%, 被評定為三級傷殘,賠償比例為80%,被評定為四級至七級傷殘,賠償比例依次遞減15%。
(十)死亡賠償金
按照上一年度安徽省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計算。
(十一)精神損害撫慰金
未構成傷殘等級的,原則上不支持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請求。構成傷殘等級的,精神損害撫慰金的數額結合受害人的傷殘等級確定,十級傷殘原則上為5000元每增加一級,增加5000元。造成受害人死亡的,精神損害撫慰金一般支持5萬元,考慮侵權人全部過錯程度、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嚴重后果,結合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為方式等因素,可以支持精神損害撫慰金6-7萬。當事人請求承保保險公司在交強險的限額內優先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的,應予支持。受害人自身有過錯的,精神損害撫慰金按其過錯程度酌情減少。精神損害撫慰金需單獨計算,不得按事故責任比例重復核減。
(十二)直接財產損失
1.車輛維修、施救費用需提供維修費、拖車費、施救費等發票據實計算。當事人有爭議的,人民法院一般應根據司法鑒定意見確定,司法鑒定不能采信或不能進行鑒定,保險公司事發后推薦了相應的汽車銷售4S 店修理并依據修理情況進行定損,而車輛權利人拒絕在該店修理的,一般按保險公司當時定損的金額認定車輛損失。由于侵權人或保險公司的原因導致當事人對車損存在爭議,人民法院對爭議部分按照權利人所主張的金額及提供的證據酌定侵權人或保險公司承擔。
2.交警部門執法而產生的停車費,檢測、檢驗、技術鑒定費,人民法院不予審查;但當事人因自助行為產生的前述費用,人民法院應予以審查,并按照鑒定費的處理方式和案件受理費一并處理。
3.車載物品損失需提供: (1)物品購買發票或者維修費發票等:(2)現場照片、物品照片或者雙方清點的財產清單、運輸合同、裝車清單等確定。
4車輛重置費用需提供: (1)車輛評估意見; (2)購車發票據實計算,不支持車輛貶值損失。
(十三)間接財產損失
1.經營性車輛停運損失。日收入x停運天數(合理的事故處理時間+維修時間或者重置時間)。需提供: (1)營運證、營運合同等營運車輛證據; (2) 行駛路線證明、營運收入臺賬和銀行流水、百公里油耗證明(來回公里數、每日運行次數)、駕駛員收入證明等證據; (3)停運時間證據。未能提供充分證據的,由人民法院依據安徽省城鎮私營單位或非私營單位(按營運車輛產權單位性質確定)交通運輸業的實際情況酌情認定損失。
2.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費用。人民法院應審查替代性車輛的使用是否必要、合理。-般可參照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市內交通費用標準;當事人主張按照同類車型的市場租車費用計算的,應按照合理的事故時間和維修時間內發生的租車費用,據實計算,需提供租車合同及租金發票等。間接財產損失不計入交強險賠付范圍。
二、損害賠償責任比例
第一種表述方式:
(一)機動車與行人(非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機動車方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1.全部責任承擔100%; 2.主要責任承擔80%; 3.同等責任承擔60%; 4. 次要責任承擔40%; 5. 無責任承擔10%以下,(二)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1)兩機動車之間
1.全部責任承擔100%; 2.主要責任承擔70%; 3.同等責任承擔50%; 4. 次要責任承擔30%。
(2)三機動車之間
1.全部責任承擔100%; 2.兩車主要責任各承擔40%,另一車次要責任承擔20%; 3. 兩車共同主要責任各承擔35%,另一車次要責任承擔30%; 4. 同等責任各承擔1/3;5.一車主要責任承擔60%,另兩車次要責任各承擔20%;6.一車主要責任承擔70%,另兩車共同次要責任各承擔15%; 7.一車主要責任承擔70%,一車次要責任承擔30%。
第二種表述方式:
(一)機動車與行人(非機動車)之間
公安機關認定責任: 1. 全責; 2.主責; 3.同責; 4.次責;5.無責。
損害賠償責任比例: 1. 100%; 2. 80%; 3. 60%; 4. 40%; 5.10%以下。
(二)機動車之間
(1)兩機動車
公安機關認定責任: 1.全責與無責; 2.主責與次責; 3.同責
損害賠償責任比例: 1. 100%與0%; 2.70%與30%; 3.50%與50%。
(2)三機動車之間
公安機關認定責任: 1. 全責與無責與無責; 2.主責與主責與次責;3.共同主責與次責; 4.同責: 5.主責與次責任與次責: 6. 主責與共同次責: 7.主責與次責與無責
損害賠償責任比例: 1. 10%與0%與0%; 2.40%與40%與20%.3. 35%與35%與30%;4.各1/3; 5.60%與20%與20%;6.70%與15%與15%; 7.70%與30%與0%。
三、其他需要規范的法律問題
(一)受害人體內內固定未取出的傷殘鑒定問題
受害人體內內固定未取出,單方委托鑒定機構作出的該部位功能性損傷傷殘鑒定,如果賠償義務人對傷殘鑒定的時機和等級提出異議,人民法院對其傷殘損失不予支持,可告知受害人在行內固定取出術治療終結,鑒定時機成熟后另行主張,但符合以下情形的,人民法院向賠償義務人釋明可申請重新鑒定:
1.有三級甲等以上醫院的證明載明內固定無需取出或不宜取出的:
2.受害人已年滿70周歲且明確表示不愿取出的。
(二)非醫保費用承擔
受害人請求非醫保費用在交強險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萬元范圍內優先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準許。受害人的醫療費支出超出5萬元的,保險公司在舉證期限內提出申請非醫保費用鑒定的,人民法院應予準許。超出交強險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萬元的部分,應審查保險人是否對“非醫保不賠”條款履行了提示和明確說明義務,如果保險人履行了提示和明確說明義務,則保險人有權對超出國家基本醫療保險標準的醫療費用拒絕賠付,如果保險人不能舉證證明其履行了提示和明確說明義務,則應在商業三者險范圍內予以賠償。依法核減的超國家基本醫療保險標準的醫療費用,由侵權人按照相應責任負擔。
(三)已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受傷產生的醫療費已通過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報銷的,就已報銷部分向侵權人主張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并向醫保部門發函建議道回受害人已報銷的醫療費。
(四)工傷保險待遇的競合
已獲得工傷賠償的交通事故受害人,向侵權人主張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已獲賠償的醫療費不能重復主張。
(五)受害人特殊體質對賠償的影響
一般受害人自 身健康狀況屬于人體自身老化或特殊體質的,不應減輕侵權人的責任。受害人在交通事故發生前患有的疾病或傷殘明顯加重其損害后果的,對超出交強險的部分,保險公司或侵權人主張減輕責任的,在查明受害人自身疾病對損害后果的參與度后,可以酌情減輕侵權人的責任。
(六)網約車賠償責任
網約車平臺公司作為承運人,對平臺注冊司機所有的機動車運行在事實上有支配管理的地位,且從該機動車運營中獲得利益,網約車運行中造成損害的,應在明確網約車平臺公司與司機之間法律關系的基礎上依法認定侵權方的賠償責任,無法查明雙方之間法律關系的,網約車平臺公司對肇事司機承擔的侵權責任承擔連帶責任。以家庭自用名義投保的車輛從事網約車管運活動,被保險人應當就參與網的車遲營業務及時通知保險公司,被保險人未作通知,保險公司在商業三者險范圍內免責。
(七)合并審理的情形
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的被侵權人包括在交通事故中遭受人身損害的受害人和在交通事故中車輛、物品等財產遭受損害的財產所有權人或其他權利人。財產所有權人或其他權利人作為雇主承擔了作為受害人的雇傭駕駛員及車上人員的人身損害及其他費用,其作為原告可以要求侵權方承擔車損等財產損失,又可以要求侵權方賠償雇傭駕駛員及車上人員的人身損害及其他費用,兩種訴訟可以合并審理,不屬于人身傷亡保險金請求權轉讓。
駕駛員在受雇傭期間發生交通事故受傷,自身承擔部分過錯責任,同時起訴侵權方和雇主的,兩種訴訟種類不同,人民法院不予準許合并審理,受害人可選擇其一訴訟。
(八)交強險和商業三者險中轉化型“第三人”的賠償問題
實踐中一般分為三種情形,一是車上人員下車休息時,被疏忽的駕駛人撞死的情形:二是車上的司乘人員發生交通事故時先摔出車外,后被車碾壓致死的情形:三是駕駛人下車查看車輛狀況時,被未熄火或溜車的車輛碾壓致死的情形。上述前兩種情形可以在交強險范圍內賠償,商業保險將投保人、保險人、被保險人和車上人員以及被保險人家庭成員、保險車輛駕駛員及其家庭成員排除在商業第三者范圍之外的,如果保險人履行了相應提示和充分說明義務的,該條款有效,應尊重商業第三者保險合同的約定,不予理賠, 第三種情形被保險人作為駕駛人時,駕駛人本人就是被保險人,且對機動車有實際的控制力,同時,因行為人白已行為造成自身受損害,對其賠償不符合我國交強險的規定。不予賠償。
(九)多名受害人交強險份額
同一交通事故中有多名受害人的,其中部分受害人或相關賠償權利人起訴的,應當受理,人民法院應盡可能通知其他受害人或賠償權利人及時主張權利:其他未起訴的受害人及其相關賠償權利人在開庭前另行起訴的,經雙方當事人同意,可合并審理。仍未起訴的,應為未起訴受害人適當預留交強險份額.
(十)超標電動車賠償
超出電動自行車標準的,應納入機動車管理范疇。如按相關規定暫無法辦理,不能投保交強險的,發生交通事故應按過錯責任劃分承擔賠償責任。能夠辦理上述證件未辦理,未投保交強險的,應首先在交強險范圍內承擔賠償責任,超出交強險的損失按事故責任比例劃分責任。
(十一)增駕實習期商業三者險免責
增駕實習期內駕駛牽引掛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傷亡或財產損失,保險公司主張商業險免賠的,保險公司能夠提供證據證明保險免責條款有明確約定,且已向投保人履行了相應提示和充分說明義務的,可依據商業第三者保險合同約定予以支持。
(十二)追加無責車輛承擔交強險責任
多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損害的,即使有的車輛被交通事故認定書確定為無責,該車輛的所有人及保險公司亦應作為共同被告參加訴訟,并在交強險限額內承擔無責賠付責任。
(十三)無償搭乘的責任承擔
無償搭乘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搭乘人損害,可以適當減輕被搭乘方的賠償責任,被搭乘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無償搭乘人有過錯的,應當減輕被搭乘方的賠償責任。
被搭乘方以營利為目的提供無償搭乘(免費看房、超市免費班車、按照相關規定享受免費乘車待遇等情形),造成乘客損害的,不適用本條規定。
(十四)一事不再理的問題
交通事故致傷構成傷殘,殘疾賠償金等獲得賠償后,受害人因交通事故死亡,其近親屬主張死亡賠償金的,原則上不予支持。但受害人定殘后病情惡化,經搶救無效死亡,在確認死亡原因與事故傷害有因果關系,獲賠的殘疾賠償金與死亡賠償金金額差距較大,對搶救費用和死亡賠償金可以請求,但應扣除已支付殘疾賠償金的數額,侵權人賠償定殘后護理費,受害人在護理期屆滿前死亡,侵權人以不當得利為由要求退還未發生的護理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